一Q清袋社民連 –黃之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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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第時會唔會好似長毛咁入立法會擲蕉?」久不久便聽到同學這樣問我。對不熟識政治的人來說,長毛與激進二字已經劃上等號,曾問到同學對長毛及社民連的印象,他們大多提及的也是甚麼在會議廳嗌完口號便離場偷懶、有破壞無建設……

回答上文的問題,我的答案是「不會」。從來無意為社民連說項,畢竟我也不太認同他們部分行動方式,但今天談到社民連,我想大家應從鏡頭著重長毛議會抗爭,社民連在遊行前線衝鋒陷陣,重新回到主流媒體忽略的政治實況,社民連正被「一Q清袋」。

這刻有十多名社民連成員牽涉多宗控罪,被判處繳交100萬訟費和入獄數個月。替政府護航總有一千萬個理由,抽離地批評這群暴民罪有應得,擾亂社會秩序對香港禍不單行真的輕而易舉,但我真的有數之不盡的疑問,到底法律還能否彰顯公義?

為何每次警方也在大型遊行前夕才突然落案起訴大半年前示威行動?

為何焚燒國旗被判入獄9個月,但燒死狗隻只判8個月,生命價值低於一面旗幟?

為何21歲青年在警察聲稱被「咬」,在沒實相片證據下就被判入沒有確定刑期的更生中心?

固然每個地方爭取民主都總有無數人坐政治監,但長毛坦言自己被標籤為「呢條友一向都黐線唔使理佢」卻是香港的悲哀,因重點從不在你是否支持社民連,而是在政治打壓盛行的環境下,有組織,有計劃,有預謀的減黨行動正在發生,今天不義政權清洗社民連,他日待社民連被滅黨,他們亦可以同樣手法對待學民思潮。

如下個目標真是學民思潮的話,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》都足以把所有民思潮成員義工及全港曾參與反國教領政府總部的12萬名市民送上法庭,以為你可以置身事外,我們沒有權利對社民連的政治檢控坐視不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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